一、項目名稱:阜陽交通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工程咨詢服務機構合作單位選取項目
二、項目編號:FDGJ-CGFU20230016
三、首次發(fā)布時間:2023年3月13日
四、答疑澄清公告內容:
問:對于阜陽交通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工程咨詢服務機構合作單位選取項目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20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或委托書日期為準)至少承擔過一個行政事業(yè)單位或國有企業(yè)(國有獨資或控股)委托的,且單項合同投資金額達到8000萬元及以上前期工程咨詢(編制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項目建議書、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任一類型均可)業(yè)績(須提供咨詢合同或委托書,如合同或委托書不能完全體現(xiàn)業(yè)績要求的,須另行提供建設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
請問設計合同中包含可研階段是否認可?
答:予以認可,但設計合同中須能體現(xiàn)編制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項目建議書、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任一類型均可)服務內容,否則不予認可。
阜陽交通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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